通知公告

关于河南科技大学体育代表队总教练员、教练员聘任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10-08  热度:次

为提升河南科技大学体育代表队竞技水平,推动学校体育活动广泛开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且具备较高运动技术水平的优秀人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现将聘任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田径队、篮球队、排球队、足球队、乒乓球队各设置总教练员岗位1名、教练员岗位1-3名,总教练员须同时兼任其中一个子项目的教练员岗位;其余项目各设置教练员岗位1名。每位申报人员仅限申报一个项目岗位。

二、聘任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过硬: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体育事业,具有强烈的爱国情怀和集体荣誉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二)职业素养优良: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恪守职业道德,廉洁自律,具备较高的专项运动技术水平,以及较为丰富的专业理论、训练知识和比赛经验。

(三)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组织管理和团队建设能力。

三、聘任条件

(一)总教练员聘任条件(须全部符合)

1.具有高级职称(博士),或具有中级职称且具备连续8年以上代表队执教经历。

2.拥有3年(参赛)及以上代表队执教经历。

3.所带运动队取得过省级及以上比赛前三名成绩。

(二)教练员聘任条件

1.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持有国家一级运动员等级证书。

2.拥有带队经历且取得过省级及以上比赛前三名成绩的,予以优先考虑。

四、考察指标

(一)带队成绩:根据省级比赛成绩赋分,第一名20分,第二名16分,第三名12分;第四名8分,第五至八名4分,参赛即得2分(当年未取得成绩)。本项满分100分。

(二)带队经历:

教练员岗:报名教练员岗可获得50分基础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年带队经历加5分,本项满分100分。

总教练员岗:具有3年带队经历可获得50分基础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年带队经历加8分,本项满分100分。

(三)职称与运动等级:具备职称或运动等级证书可获得35分基础分,在此基础上,助教加10分,讲师加20分,副教授加30分,教授加40分;具备运动等级证书的,国家二级运动员加5分,国家一级运动员加15分,国家健将级运动员加25分。同时具备职称和运动等级证书者可累计加分,本项满分100分。

五、资格审核(准入条件,不赋分)

由竞赛中心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及考察指标支撑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聘任基本条件者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六、总成绩构成

总成绩=专业能力评估得分×70%+综合考察成绩×30%

(一)专业能力评估

由竞赛中心根据候选人提交的考察指标材料进行量化评分,评分占比为带队成绩40%、带队经历30%、职称与运动等级30%。

(二)综合考察

总教练员岗由竞赛中心对候选人进行全面考察,开展综合评分;教练员岗由竞赛中心、总教练员对候选人进行全面考察,开展综合评分。

七、聘任公示

竞赛中心根据总成绩提交体育学院,由体育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进行公示。

八、报名与资料报送

报名人员填写《申请表》(见附件1),并于10月14日下午下班前将报名表及相关支撑材料报送至体育学院办公室。欢迎学院符合条件的教职工积极申报。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体育学院

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