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体育学院教学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6-06-03  热度:

各教研室(系):

根据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教学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豫教工[2016]1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调动我院教师教学积极性,鼓励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积极钻研教学,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经学院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我院将于2016年6月5日开展教师教学技能竞赛,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竞赛评委会

组 长:武笑玲

副组长:介春阳 白二宏

评委: 何旭初 丁建华 侯世勋 许阁

二、参赛对象

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青年教师必须参加,其他教师自愿报名。从事相关学科教学工作三年以下的青年教师只参加校级教学技能竞赛。

三、比赛时间与地点

1.2016年6月5日上午8:00-11:30,开元校区风雨操场(二楼排球馆)。

2. 2016年6月5日下午14:30-18:00,开元校区图书馆113。

四、比赛内容

本届比赛共设说课、技能1、技能2、体能1、体能2共五项,满分100分。

1.说课:满分40分(含教案1份)。其中说课30分,教案编写10分。

2.技能1:24式简化太极拳,健美操、啦啦操,任选一项,满分20分。

3.技能2: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任选一项,满分30分。

4.体能1:平板支撑,满分5分。

5.体能2:一分钟跳绳,满分5分。

五、比赛方式

本次比赛分为二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体能、技能60分。参加竞赛的教师现场抽签决定体能竞赛向后顺序。技能竞赛分组进行,按成绩排序,前14名教师进入第二阶段比赛。

时间安排如下:

体能一:8:20 平板支撑 (分组进行)

体能二:8:45 跳绳 (分组进行)

技能一:9:10 健美操 (一组)

太极拳 (分组进行)

技能二:10:00 羽球毛

10:10 排球

10:25 篮球

10:55 乒乓球

11:10 网球

11:30 足球(足球场)

第二阶段:说课40分,参赛教师现场抽签排序进行说课,时间10分钟,参赛教师提供一节完整的实践课教案,说课内容与教案一致。

评委会依据评价标准和参赛教师的表现,客观公正的评定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其余成绩的平均分即为参赛教师的说课得分。

六、参赛注意事项

羽毛球拍、乒乓球拍、网球拍自备;跳绳可以自带;其它器械器材室协调解决。

七、奖项设置

比赛设置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7名。一、二等奖获得者代表学校参加河南省教学技能竞赛。

八、其它未尽事项,由评委会解释。

体育学院

201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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