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清明节放假通知精神,现将清明节期间学生安全稳定工作做如下强调:
1.我校“清明节”期间放假时间为:
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其中,4月4日 (星期六)为公休日,4月5日(星期日、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 4月6日(星期一)补休。4月7日(星期二)上班。
2.安全要求:
各年级各班级要加强校规校纪与安全教育,强化研究生的纪律意识、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提醒研究生注意防火、防盗、防诈骗、防中毒,防事故,防传销;留校同学要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定和实验室管理规定;未经批准,严禁开展校外集体活动;
3.假期结束后,各学院要及时检查学生的返校情况,做好未返校学生的信息联络工作,并于2015年4月7日12:00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将未按时返校名单及原因报各年级辅导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