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预赛:2015年10月24日在周山校区篮球场举行,25日在西苑校区、景华校区篮球场举行。
2. 凡是参加全国高招统一考试,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留学生均可报名参赛。
1. 每个代表团限报男、女各一个代表队,每队限报12名队员。
预赛阶段采用分组单循环。按上届成绩设八个种子队,其余代表队按抽签的办法分A、B、C、D、E、F、G、H八个组进行单循环比赛,每个小组的前2名(一共16个队)进入第二阶段比赛。
第二阶段采用分组单循环。按预赛阶段的分组和名次,同一小组的不再分为一个组的办法,分为J、K、L、M四个组进行单循环比赛,每个小组的前2名(一共8个队)进入1/4决赛。
1/4决赛采用交叉淘汰赛:J1M2(N)、K1L2(O)、L1K2(P)、M1J2(Q), 胜者进入半决赛。
半决赛阶段采用交叉淘汰赛:N胜O胜(R)、P胜Q胜(S)、N负O负(T)、P负Q负(U)
决赛阶段:R胜S胜争夺1、2名,R负S负决出3、4名;T胜U胜决出5、6名,T负U负决出7、8名。
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篮球竞赛规则的同时将执行以下特殊规定:
1. 比赛采用上、下两个半时,每半时15分钟(净时间)。
3. 每半时一个队的队员侵人犯规或技术犯规累计达5次,所有以后发生的侵人犯规均由对方执行2次罚球。
4. 各代表队要自备深、浅两套运动服装,按比赛场次安排,排名在前者为浅色服装(白、黄、绿),排名在后者为深色服装(红、蓝、黑)。
5. 各代表队要遵守比赛时间安排,按场次准时入场参加比赛。迟到超过10分钟,视为弃权。
6. 男、女队冠亚军比赛全部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篮球竞赛规则。
2. 比赛胜1场得2分,负1场得1分,弃权得0分,按积分多少确定名次。
3. 如两队积分相等,按两队相互间比赛胜负确定名次。
4. 如遇3队(或3队以上队)积分相等,按比赛得失分率确定名次。
2.各学院必须为参赛运动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否则一切后果由各学院自行负责。
3. 报名表中所报运动员必须标明号码,号码顺序从4号起始,不得使用1、2、3数字号码。
4. 领队会:各代表团于10月14日下午17:30在开元校区图书馆115大会议室开领队及教练员会并进行抽签。
5. 各代表团于10月22日下午15:00在体育学院办公室(开元校区图书馆114房间)领秩序册。
九、各参赛队负责本队队员人身意外险的购买工作,在参赛前办理完毕。如不办理,出现意外伤害情况,由参赛队自己负责。
1. 比赛期间自始自终贯彻“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宗旨,遵守赛场纪律,比赛作风端正,尊重裁判、对方和观众。
2. 认真对待每一场比赛,奋力拼搏,赛出成绩、赛出水平,胜不骄、败不馁。
4. 啦啦队组织严密,讲究文明礼貌,口号积极向上,能自觉维护赛场秩序。
5. 啦啦操队表演,动作整齐、优美大方,富有激情,能调动赛场气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