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员教育工作学期初有计划,平时有记录,期末有总结。
二、党员教育时间安排在每双周周四下午。
三、严格考勤制度,党员离开学校,要向所在支部请假。
四、严格组织关系管理,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党员外出学习、进修一个月以上要向所在支部报告,返校后要向支部汇报工作、思想状况。
五、健全党内提醒制度。超过三个月不按时交纳党费或连续两次无故缺席支部活动,支部要有专人谈话,予以提醒。
六、加强党纪教育,对违纪党员及时提出批评教育或处理意见。
七、在全体党员中大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定期评出优秀共产党员或典型人物,弘扬正气,体现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八、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对评议不合格的党员,认真做好思想教育和组织处理工作。
二00八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