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体育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发布日期:2016-11-27  热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领导班子建设,提高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使党政分工合作,相互沟通,相互支持,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党政联席会议是院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重要事项的决策会议,由院长和党委书记共同召集,根据议题的内容分别由院长或党委书记主持;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第二条 党政联席会议人员由党委书记、院长、副院长、院办公室主任组成。根据会议议题,可确定有关人员列席。
 第三条 党政联席会议的内容
1、研究确定院发展规划、改革方案、专业设置与学科建设方案、年度工作计划、考核及分配办法和大额经费支出或大宗实验设备购置。
2、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研究干部人事工作、师资队伍建设,如人员进出、学术带头人选拔及培养措施。
3、研究并决定教职工职称评聘、奖励与处分,选派进修人员。
4、研究制定、修改和监督执行内部管理制度。
5、研究确定本部门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
6、其他需要党政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
 第四条 党政联席会议一般每两周(单周)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